南宁市大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本公司)是广西建工集团下属公司,注册资本4亿元。公司自2014年5月开业以来,按照“稳健、高效、规范、共赢”的经营理念,遵循“灵活、分散”的经营原则,依托集团、面向市场,重点支持建筑业、房地产业及上下游骨干企业,助推南宁经济繁荣发展。
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本公司决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,选聘数量3家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机构与服务内容
(一)律师事务所(暂定3家);
(二)协助办理案件执行工作;
(三)对接法院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二、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的条件
(一)已入选自治区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;
(二)依法、正常经营并持有律师事务所资格证书(许可证);
(三)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;
(四)在其所在地区行业有较好的信誉,诚实守信,有连续三年(含)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无不良从业纪录。
三、应聘机构需提交的材料
(一)已入选自治区国资委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证明;
(二)机构简介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;
(三)机构基本情况表、注册执业人员名册;
(四)近三年机构执业业绩;
(五)上一年度依法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;
(六)上一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;
(七)报价方案;
(八)本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四、选聘规则
(一)本公司设立外聘律所工作小组,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;
(二)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与本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协议,本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,再向准入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分别咨询、询价,择优选择确定;
(三)协助具体案件执行事宜以双方合作协议约定为准。
五、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
选聘申请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第10个工作日(外地寄送申请材料的,以邮戳时间为准)。若因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需重新提交材料的,可自收到工作小组办公室一次性告知之日起顺延5个工作日递交材料。
六、提交材料地址
地址: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9号广西建工大厦10楼1006室。
邮编:530012
七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咨询联系人:朱一粟
联系电话: 0771-2823013
传真:0771-2832595
电子邮箱: 42175216@qq.com